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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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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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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本系實驗室之設備完善,特訂定本管理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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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實驗室之授課教師為授課時段之設備管理人,需負起設備之管理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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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內之各項機器設備及軟體皆為本校公有財產,嚴禁蓄意破壞、偷竊或擅自更改現有系統。如有反規定,一經查獲,依本校破壞公物及竊盜之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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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內設備儀器及佈線,未經任課教師或助教指導使用,不得任意操作或插拔,因故導致儀器損毀,應負修理賠償之責並按校規議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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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許可,不得任意搬動設備或擅自改變設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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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使用之軟體皆為合法版本,嚴禁非法複製,亦不得將其他非法軟體轉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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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使用前必須登記使用記錄表;實驗室內嚴禁飲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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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使用實驗室之使用者均須遵守本辦法之各項規定,若違反本辦法之規定經查屬實者,不得使用,情節重大者,依校規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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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規定經系務會議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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